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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将继续完善
10月22—23日,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2011年会暨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修订与完善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立法面临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以专利法为例提出,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标识制度、程序性救济等专利制度,是专利法完善的重要内容,应加强对这些制度的研究,同时对法律实施的动态效果进行评估,为第四次专利法修改做好准备。 关于知识产权法的研究方法,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主任程永顺建议,知识产权法研究应结合中国实践、解决中国的问题。他说,一些学者谈美国专利法太多,但深入研究不多;中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后,法院每年审结许多专利案件,但真正深入讨论中国案件的文章不多;在国际研讨会上,中国学者也很少引用中国案例 (责任编辑:cip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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