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四川淘汰11类落后产能-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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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四川淘汰11类落后产能
来源: 日期:2012-04-05 【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下达“十二五”期间工业领域包括电力、煤炭、建材等在内的11个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与“十一五”相比,增加了煤炭、有色金属、轻工业、纺织、铅蓄电池等5个行业,电解铝行业从名单中消失。

  “十一五”期间,我省对电力、钢铁、水泥、焦炭等7个高耗能行业、1350户企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实施了关闭和淘汰,形成了947.3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淘汰落后形成节能能力对“十一五”工业节能目标任务贡献率为30%左右;电解铝行业落后产能已基本淘汰。但由于我省资源型高载能产业比重大,部分行业单位产品能耗仍然偏高、能源浪费现象严重,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重道远。

  与四川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确定的7个重点工业行业目标任务相比,“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增加了5个行业;电力和焦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有减少,降幅分别为16%和20%;建材行业中的水泥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大幅增加,增幅达92%。

  《通知》强调,要完善政策激励机制,在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的同时,加强财政资金引导,统筹安排技术改造资金,落实并完善相关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政策,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的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以质量品种、节能降耗、环境保护、改善装备、安全生产等为重点,对落后产能进行改造,支持企业转产升级。
 

(责任编辑:cip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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