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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石化优秀科技成果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12中国(宁波)国际石化博览会”将于2012年11月8-10日在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隆重举行。本届博览会以“石化产业与城市和谐发展”为主题,通过国际贸易展览、洽谈交流和主题论坛等活动,集中展示石化产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共同交流探讨绿色化工的新理念、新模式、新经验,构建石化产业展示、国际贸易、交流合作的大平台。届时将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环保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部委领导出席相关活动。
当今世界,科技竞争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更加突出,科学技术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行业“调结构、转方式”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经我会研究,决定在本届博览会期间同期举办“全国石油和化工优秀科技成果展”,参展具体事宜如下:
一、展会名称:全国石油和化工优秀科技成果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部
化工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三、展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1月8~10日
地点: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3号馆(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会展路181号)
四、参展范围
主要展示近几年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能源科技奖和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的优秀成果,领域涉及:油气勘探开发、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化肥、农药、橡胶加工、新型煤化工、氯碱、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化工装备、环境保护等。
五、展会亮点
1.反映行业最新科技发展动态,全面展示石油和化工行业最新科研成果、新技术、新装备,促进科技成果的对接和转化。
2. 接触国内外客户的理想平台,邀请国内外的采购商、生产商、代理商、贸易商,投资商,以及行业高素质的专业观众来参观和洽谈。
3. 高强度的广告宣传,将在国内外知名行业媒体高强度、高频率地发布本次展览会的相关信息,包括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及网络等。
六、展位规格、价格与配置
(一)标准展位
规 格:12 平方米(3m×4m)/标准展位。
展位费:免收展位费。
配 置:三面展板、一个咨询台、两把椅子、一个楣板、两盏射灯、一个垃圾桶、展位内地毯。
(二)光地展位
规 格:36平方米及以上。
展位费:免收展位费,特装费自理。
配 置:无附属设施,需要参展商自行设计搭建展位及租用电箱或家具设施。
七、参展企业宣传
参加“全国石油和化工优秀科技成果展”的企业,除可免费获得在石化博览会会刊中刊登企业简介以及在石化博览会官方网站链接企业网址一年的宣传机会外,有关资料将被编入“2012年度全国石油和化工科技奖励表彰大会”的会议专辑。
《中国化工报》、《中国工业报》、国家石油和化工网等媒体将对“全国石油和化工优秀科技成果展”及参展企业情况进行跟踪报道,以进一步扩大展出效果,为参展企业提供更多宣传展示的机会。
八、博览会期间同期举办的其它活动
本届石化博览会除举办“中国城市与石化绿色发展主题展”、“中国(宁波)国际石化原材料交易会暨中国国际石化行业运输、仓储及包装展”、“第八届海峡两岸石化科技经贸交流大会暨首届中国石化产业绿色发展论坛”等展会及主题论坛外,石化联合会还将召开“2012年度全国石油和化工科技奖励表彰大会”,对获得2012年度行业科技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创新示范企业进行表彰。
九、参展方法
1、有意参展的企业请填写《全国石油和化工优秀科技成果展参展申请表》(见附件1),盖章后于2012年9月8日前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联系人。
2、届时参展企业按我会提供的《参展商指南》,准备相关参展事宜。
付款信息
户 名:化工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和平里支行(353)
账 号:700120105305013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秀江,010-84885258,18610628088
赵 明,010-84885271-802,13810693018
段永鸿,010-84885750,13811467718
传 真:010-84885724
附件: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石油和化工科技成果展览会通知
(责任编辑:cip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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