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联合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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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联合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1-11-21 【

 

联合会机关各部室、系统各单位: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宣传落实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的关键年,也是联合会逐渐步入成熟规范期大发展的一年。联合会系统各单位、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稳定经济运行、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科技创新、促进节能减排、加强国际交流、抓好质量安全环保为重点,完善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先行指标预测分析两个系统的建设,坚持 把协会作为事业来干,继续以提高“创新力、决策力、执行力、影响力”为目标加强自身建设;成功举办了国际化学年建会十周年纪念建党九十周年等系列重要活动。在为行业服务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励广大职工进一步发扬光荣传统,团结和凝聚力量,在促进我国由石油和化学工业大国向强国的道路上做出新的更优异的成绩,经研究决定,在联合会系统开展评选表彰2011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相结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联合会机关部室、专业协会、事业单位及处室。
2、先进工作者。联合会机关和专业协会的专职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员工。
(二)表彰名额
1、先进集体。按联合会系统单位和部(处室)数的10%推荐。联合会机关以部室作为推荐单位;专业协会以协会整体作为推荐单位;设5个处室以上的事业单位以单位整体或处室作为推荐单位。
2先进工作者。根据单位人数,按以下5个档次掌握推荐比例:20人及以下的单位推荐1人;21~100人的单位推荐1~2人;101~200人的单位按在职职工人数的3%推荐;201人及以上的单位按在职职工人数的1.5%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引导行业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贯彻“保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扩内需”调控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成效突出;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履行工作职责,促进行业科学健康发展、为企业开展服务方面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围绕“创新力、决策力、执行力、影响力”加强内部建设,成效显著,表现突出;
5、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决策科学,善于管理,勤政廉政;
6、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素质良好,工作氛围和谐;
7、在改革运行机制、优化组织结构、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功能、开拓工作领域、提高经济效益,提高职工职业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技能、创新能力等方面成效突出。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积极提高自身“创新力、决策力、执行力、影响力”,在开拓新的工作领域,扩大行业影响力方面成绩突出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良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群众基础好;
4、热爱协会工作,关心行业发展,在本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在引导行业企业开展调结构转方式,贯彻宏观经济调控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责任关怀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
在本单位深化改革,强化管理,诚信经营,重视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成绩突出;
在开展和组织基础理论研究、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应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等方面成绩突出;
  提高思想业务素质,增强履职能力,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成绩突出。
5、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领导干部还应考察所在单位各方面工作情况。
三、评选原则和办法
(一)评选原则。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推荐程序;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体现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面向工作一线,表彰对象中,工作一线部门和人员不低于70%。
(二)评选办法。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进行。由联合会机关、专业协会和事业单位推荐,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初审,评选表彰领导小组批准、表彰。具体程序:
1、先进集体。单位先进集体,由联合会机关各部室、各专业协会和事业单位填写《先进集体(单位)推荐表》,在联合会系统范围内提名推荐单位。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提名并进行初审,根据名额比例提出表彰候选单位建议名单,经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原则同意后,由表彰候选单位填写《先进集体审批表》。部(处室)先进集体,由联合会机关和设处室的事业单位,在本单位内按比例组织推荐部(处室),填写《先进集体审批表》,报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初审。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确定先进集体表彰名单。
2、先进工作者。联合会机关、专业协会和事业单位,按分配名额比例,在本单位组织推荐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填写《先进工作者审批表》,报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名单和材料进行汇总和初审,提出拟表彰人选建议名单。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确定先进工作者表彰名单。
3、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征求联合会纪检监察、财务审计部门的意见。
四、奖励办法
在联合会系统年终总结大会上对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颁发“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系统先进集体”、“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证书,并在国家石油和化工网、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分析、中国化工报、石油和化工杂志刊载宣传。
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奖励标准和经费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和筹集发放。
五、时间安排
12月15日前各单位结合年终总结组织推荐,并将推荐结果报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2月25日前汇总审批;2012年1月中旬召开联合会系统年终总结大会进行表彰。
六、组织领导
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成立联合会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联合会人事部。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勇武
副组长:李寿生、赵俊贵、周竹叶
成 员:孙伟善、顾宗勤、张婉如、郝长江、张文雷、孙东民、阮新
(二)办公室
主 任:李寿生
成 员:孙东民、刘献福、阮新、沙志华、王建平、张冬梅
七、评选表彰工作要求
评选表彰工作对于鼓舞联合会系统各单位、广大职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团结拼搏,推进各项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评选工作。要认真总结和宣传先进经验和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评选表彰工作,努力培育以“把协会作为事业来干”为核心的协会文化,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打造一流行业协会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评选 先进 通知
(责任编辑:cip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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